简介:我们的定位和责任
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
根据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所阐明,所有信贷评估报告公司皆须从2014年10月15日起完全遵守这项法令。
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是在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下注册以进行信贷评估报告的作业单位。这些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所整理的信贷资料,可用以确认个人的信用资格。
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扮演了下列角色:
- 缔造透明度以协助快速和轻易地取得信贷。
- 允许人们作出更明智的信贷决定,并在协助开创稳健商业的同时减少风险,进而强化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系统。
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为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提供注册和规范,同时也委派注册官执行这项法令的功能。此外,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也赋予当事人权利,让他们得以对本身的信贷资料进行查阅、作出修正和提出质疑。 To download the full Summary of Rights, 请点击此处.
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注册官的角色:
- 促进信贷评估报告业健全且有秩序的发展。
- 为信贷评估报告公司营造有利于他们执行活动的环境。
欲知更多有关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的资讯,请浏览信用报告机构注册官办事处网站 (ppapk.treasury.gov.m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