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我们的定位和责任

成立于1990年的CTOS是马来西亚首要的信贷资讯服务公司(Credit Reporting Agency,CRA),并受到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的规范。

在CTOS,我们致力透过更简单及快速的方法,协助个人和商家以更有效的方式取得重要的信贷资料,同时放眼促进信贷扩张的水平。

据世界银行的《2014年经商环境报告》(Doing Business Report 2014)指出,马来西亚被视为是全球最易取得信贷的国家(在189个国家当中)。我们非常自豪能为此做出贡献。

透过为信贷发放者提供资料和打造透明环境,我们使他们更有信心与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士进行交易。

然而,我们不会评估或对信贷申请作出推荐。由于借贷的过程涉及许多不同的因素,因此申请者是否能在最终取得信贷,仍需视乎信贷发放者对本身的风险承担、商业方针和经营策略的考量。

信贷不是一项理所当然的权利。我们必须对本身的信用有着重大影响的各种财务决定,抱持着谨慎和负责的态度。有鉴于此,无论个人或公司皆受促定时检查他们的CTOS信贷报告(Credit Report)。这不仅可确保准确无误和完善更新的资料,还能让他们的申请更快速及有效地获得处理。

国内的信贷评估报告公司已做好准备,立志在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下努力发展,以利惠广大民众、商家,以及国家。

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

根据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所阐明,所有信贷评估报告公司皆须从2014年10月15日起完全遵守这项法令。

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是在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下注册以进行信贷评估报告的作业单位。这些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所整理的信贷资料,可用以确认个人的信用资格。

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扮演了下列角色:

  • 缔造透明度以协助快速和轻易地取得信贷。
  • 允许人们作出更明智的信贷决定,并在协助开创稳健商业的同时减少风险,进而强化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系统。

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为信贷评估报告公司提供注册和规范,同时也委派注册官执行这项法令的功能。此外,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也赋予当事人权利,让他们得以对本身的信贷资料进行查阅、作出修正和提出质疑。 To download the full Summary of Rights, 请点击此处.

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注册官的角色:

  • 促进信贷评估报告业健全且有秩序的发展。
  • 为信贷评估报告公司营造有利于他们执行活动的环境。

欲知更多有关《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》的资讯,请浏览信用报告机构注册官办事处网站 (ppapk.treasury.gov.my)

欲知详情?我们随时为您服务。